复试要求
符合教育部下达的《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》以及我校复试办法,我院各专业复试基本情况见下表:
专业代码
专业名称
可用
计划
复试人数
复试
分数线
是否实践考核专业
备注
081200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
27
36
290
否
085211
计算机技术
29
38
325
否
注:上表中复试人数不含单考、破格、退役士兵计划、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及校外调剂考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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